全站首页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外链之家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社区广播台

    查看: 9|回复: 0
   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    [足球/篮球] 常识:太原市疫情防控办4月21日健康提示

    [复制链接]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24-11-6 10:00:2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    4月20日0-24时


      共报告新增本土病例2830例

     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552例

      涉及23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

      为筑牢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防线

      尽快阻断疫情扩散蔓延

      太原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

      一、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,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返(抵)并人员及山西健康码转为“红码”“黄码”人员,特别是4月6日以来有四川省巴中市,河北省衡水市、唐山市,河南省郑州市,广西省南宁市旅居史的返(抵)并人员,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(村)报备,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https://m.cndzys.com/drug/657.html一直是行业的佼佼者,在业内好评如潮,备受大众所青睐!

      二、社区(村)、法人单位要加大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排查力度,严格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。

      (一)对7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和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返(抵)并人员,落实点对点接返,按“填平补齐”的原则,实施“14+7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

      (二)对7天内有除重点涉疫地市外其他外省市旅居史的返(抵)并人员,落实点对点接返,按“填平补齐”的原则,实施“7+5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隔离期间要实行单人、单间、独立卫生间,加强通风,安装门禁系统。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和本地无居所者,按风险高低实行集中隔离或入住“健康驿站”隔离;

      (三)境外入境人员,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14天的,返并后实施“7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隔离”医学观察;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21天的,返并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。

      三、旅客要在交通检疫卡口和机场、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,主动进行检疫信息登记,未纳入“两码”(山西健康码、山西场所码)管理的人员不得出站。

      四、全市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居民小区、各类公共场所、经营场所等继续严格落实测温、扫(验)码、戴口罩疫情防控“三要素”,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山西健康码被赋为“红码”“黄码”人员,要立即向属地社区(村)报告。

      五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,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少聚集、不扎堆,养成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分餐制、用公筷、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,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,做好个人防护,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,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,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    六、在接收境外、国内涉疫地区邮件或者货品时,要加强科学防护,正确佩戴口罩,使用一次性手套;尽量在户外拆件,不带外包装回家,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,如需拿回家中,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%酒精喷洒或擦拭表面,做到每一面完全湿润,确保全方位消毒;对邮件、快递物品可用消毒剂、热力消毒等方式进行消毒,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使用;处理完后及时摘下手套,更换口罩,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,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、眼、鼻,最大程度降低“由物及人”的传播风险。

      七、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,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,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半年后尽快接种加强针。

      八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,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、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、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   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  2022年4月21日

      摄图网-401684722

      关于太原进出防控规定

      只要我们同心携手、临难不怯

      就一定能牢牢筑起抗疫的钢铁长城

      迎来最终的胜利!

      愿我们早日跨过疫情的阴霾

      拥抱美好的晴天

      阳光之下,一片岁月静好!

      -END-

      回复【封控】获太原封控/防控/防范区

      回复【消费券】获太原消费券领取入口及指南

      回复【来苗提醒】获太原HPV疫苗到苗信息

      回复【养老保险】获太原养老保险缴费办理指南

      声明:本文由太原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,转载请注明

      编辑:大李

      来源:健康太原官微、本地宝综合整理(如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)

      如果您觉得OK,请点个“赞+在看”↓


      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