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险索赔是指承保的汽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,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,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行为。接下来我们以太平洋车险为例,讲讲车主出险后怎么进行索赔:
1.汽车保险事故报案
报案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了保险事故之后通知保险人,要求保险人进行事故处理的过程。及时报案是被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个重要内容。
(1)报案方式
被保险人可采取的报案方式有上门报案、太平洋车险报案电话进行报案、网上报案、传真方式报案等。其中,电话报案方式快捷方便,是最常用的报案方式。被保险人报案时,可向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、客户服务中心、经营单位或业务人员、代理人等处报案。对于在外地出险的事故,如果保险人在出险当地有分支机构的,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其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报案。
(2)报案要求
一般来说,除不可抗力外,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h内通知保险公司。无论是被保险人的电话报案还是上门报案,报案时都需要告知保险公司以下内容:
①被保险人名称、电子保单号码、保险期限、保险险别等信息。
②出险的时间、地点、简单原因、事故形态等案件基本情况。
③保险车辆的厂牌、车型、牌照等车辆信息,如涉及第三方车辆,还要提供其车型、牌照等信息。
④人员伤亡情况、伤者姓名、送医时间、医院名址等相关信息。
⑤事故损失及施救情况、车辆停放地点。
⑥驾驶人、报案人姓名及与被保险人关系、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。
2.填写出险通知书
出险通知书也就是索赔申请书。无论何种报案方式,被保险人均需填写出险通知书和损失清单。对于到保险公司报案的,由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指导报案人当场填写;若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案,被保险人还应在事后补填出险报案表,在事故查勘、核定损失时,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填写。
3.核定损失
保险公司接到客户的报案后,应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赶赴出事现场,协助处理事故,分析事故原因,了解事故损失,并告知理赔注意事项。或者到太平洋车险定损点进行定损。投保人应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或进行调查,查明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,接受保险公司理赔业务人员的询问,提供查勘的方便。
4.提供索赔单证
被保险人索赔时,应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有关必要单证。如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、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;保险单、损失清单、有关费用单据、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等;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,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、有关的法律文书(判决书、调解书、裁定书、裁决书等)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;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,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。
5.确认赔偿金额
被保险人提供齐全、有效的索赔单证后,保险公司即根据条款、单证进行赔款理算,然后向被保险人说明赔偿标准和计算依据。一般情况下,赔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,保险公司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。 |